一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、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等有关文件要求,四川省各市(州)的“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”负责接听旅游市场投诉电话。
二、为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,游客可通过本平台提交旅游投诉材料。旅游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:投诉人与投诉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;有明确的被投诉人、具体的投诉请求、事实和理由。
三、下列情形不予受理:人民法院、仲裁机构、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社会调解机构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;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已经作出处理,且没有新情况、新理由的;超过旅游合同结束之日90天的;《旅游投诉处理办法》规定情形之外的其他经济纠纷。
四、如果正面临危险、可能受到伤害或遇到因各种原因造成的行程延误、滞留等需要即刻解决的问题,请及时拨打其他紧急救助电话或当地12345热线。
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3号)
2、《旅游投诉处理办法》(国家旅游局32号令)